宣判!武都区法院集中宣判涉黑涉恶案件,一审最高刑期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及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部署要求,6月30日,武都区法院对近期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其中一起为武都区首例涉黑案件。

该例涉黑案件,各被告人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拘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都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公诉机关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举全院之力快审快结,通过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犯罪,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此次集中宣判,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回应了社会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的高度关注,及时将党和国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社会和群众,为武都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秩序稳定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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