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巧调解 系列案件全执结
原标题:执行法官巧调解 系列案件全执结
6月15日,是康县进入夏天以来异常闷热的一天,就在这昏昏欲睡的天气里,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执行干警有条不紊地向涉及被执行人万某劳务合同纠纷20案当事人送达手续,进行调解,成功执结所有案件。

申请执行人单某、刘某等20人与被执行人万某劳务合同纠纷20案,被执行人万某系康县某酒店的负责人,本案20名申请执行人均在其经营的酒店从事服务工作。该酒店于2017年12月份歇业,歇业后双方就工作期间的工资进行了结算,万某承诺于2018年初支付工资。2018年4月份,万某支付了单某、刘某等20人工资的30%,承诺剩余部分在10月份之前支付并出具了欠条。但承诺的期限届至后万某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单某、刘某等20人遂向本院寻求法律救济。20案审理终结后,万某仍旧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付款义务,20人多次讨要无果,于2020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对被执行人万某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经查,被执行人万某无上述财产可供执行。1月22日,本院将被执行人万某传唤到庭,向其送达了20案的执行手续。经询问,被执行人万某称自己的酒店目前正在恢复运营,待情况好转一次性将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但就在被执行人万某筹集资金执行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导致本来恢复运营的酒店不得不暂停营业,被执行人万某向本院申请宽限执行期限。因20案涉及的人员多,标的金额大,本院决定在法定期限内宽限20案的执行期限。
6月1日,本院将被执行人万某传唤到庭,询问执行款项的筹备情况。被执行人万某称,自己经营的酒店正在恢复经营,但受“疫情”影响经济效益不高,无法一次性将案件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希望和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解决。20案承办法官靳从海、辛文平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促进疫情后经济复苏角度出发,用活执行措施“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决定对20案进行调解执行。

6月15日,本院将12位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万某通知到庭,经过执行法官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万某分期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项。12案调解结束已经是下班时间,但两位执行法官顾不得休息,又安排人准备未能到庭的8位申请执行人案卷材料,继续前往8位申请执行人工作地点开始第二场调解,待所有案件全部调解结束已经是夜晚八点多,拖着一身疲惫回家的执行干警心里却是兴奋的。
近年来,康县人民法院立足“司法为民”理念,紧盯“3+1”核心指标,准确把握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执行局全体干警将继续以顽强奋斗的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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