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县法院公开审判张某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案件
6月9日,临夏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某等8人涉嫌赌博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县法院审委会委员、县检察院检察长、4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进行了旁听,整个庭审活动历时10个小时,并当庭进行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9年3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招揽赌博人员,长期在临夏市、永靖县两地的宾馆、茶园、住宅等处聚众赌博,提供赌资,抽头渔利;伙同被告人陈某某等人在赌具中弄虚作假,以赌博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财物;纠集被告人丁某某、尹某某、魏某某、张某某(另案处理)等以暴力、“软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收取高利赌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张某某为首,丁某某、尹某某、魏某某等较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经审理,对被告人张某某犯赌博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2万元,陈某某等7名被告人依法判处了6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是疫情防控下全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州委、州委政法委、州中院、县委、县委政法委在提押被告人、协调警力长途押解等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使案件得以顺利开庭。同时,我院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押解人员全部做了核酸检测,被告人一律穿戴防护隔离服,旁听人员测体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审判场所消毒、押解车辆消毒等措施,并邀请县卫健委专业人员现场进行了疫情防控指导,确保了庭审工作万无一失。

鉴于该案系群众反映强烈的恶势力犯罪,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为妥善审理此案,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案件专班,实行一案一策,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庭审保障方案,成立了组织指挥、案件审判、警务准备等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确保了庭审工作顺利开展。

审理中,县法院借鉴审理涉黑案件“大庭前会议、小庭审”的成功经验,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抗辩,依法解决程序问题,归纳争议焦点,为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发表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当庭宣判,有5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这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公开宣判,彰显了县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决策部署、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有效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下一步,临夏县人民法院按照“清干净、清到底”的要求,扎实开展“六清”行动,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取得全面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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