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远程提讯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为依法及时准确审理刑事案件,确保疫情防控零风险、办案安全零事故,2020年6月9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启用远程提讯系统依法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被告人高某某向赵某贩卖毒品过程中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从现场查获的毒品海洛因疑似物中含有海洛因成分,净重1.95克。高某某明知是毒品而向他人出售,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结合“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金塔县人民法院创新刑事审判工作方式和方法,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身心健康为己任,结合涉毒案件的审判,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形成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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