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有效保护当事人隐私
近日,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从安定区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手中接过《离婚证明书》,这是安定区法院首次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
该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在安定区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并向安定区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以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离婚证明书上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登记结婚时间和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婚姻案件的具体内容,隐去了当事人的隐私信息。
向离婚案件当事人颁发《离婚证明书》,是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该举措既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也方便当事人携带和保存。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下发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内容往往涉及个人隐私,离婚后,在办理户口变更、房屋买卖和再婚时,有关部门要求当事人提交判决书或调解书,而当事人既担心隐私泄露,又怕判决书或调解书被有关部门收回,致使当事人又要从法院重新调取,加大了当事人的负担。为此安定区法院及时适应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印制了《离婚证明书》,并向需要的当事人颁发。当事人既不担心泄露隐私,也方便办理其他手续,从而有效彰显了司法审判的人文关怀和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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