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人民法院:“线上调解”快速化解复工人员纠纷
近日,为了不影响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秩序迅速恢复,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金塔县法院利用晚上开庭,“线上”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李华(化名)曾租用过某建筑器材租赁站的建筑器材,拖欠7500元租赁费未给付,承诺承担利息,并出具了欠条,建筑器材租赁站经营者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诸法院。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案情并不复杂,遂多次联系原、被告双方,得知李华已经在外地打工,无法回到金塔参加庭审,并且其工作比较特殊,正处于加班加点追赶工程进度的时期,不便请假外出,只能在中午饭点或者下午8点下班后才能打电话。而建筑器材租赁站的经营者张某虽在金塔,但需要负责工程开工事宜,上班期间也没时间参加庭审。考虑到双方均是复工复产人员,既要兼顾双方工作时间,不影响复工复产,又要迅速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增加双方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确定于当日晚9时加班开庭,原告在法庭参加庭审,被告通过微信参加庭审。
当日晚9时,被告李华按时和审判人员微信联系,原告张某也按时到法院参加庭审。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多次表示工资尚未发到手,要等到月底才能给付。承办法官劝解双方,因为疫情原因,各行各业恢复缓慢,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向,被告给付原告租赁费及利息共计4500元,并于2020年5月20日前履行完毕。至此这场租赁纠纷得到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也对法官及书记员的敬业精神竖起了大拇指。
微信“线上调解”,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体现了司法为民,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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