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法院为5名农民工发放司法救助款33060元
近日,礼县人民法院积极争取为5名农民工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33060元,切实让司法救助制度真正发挥了“雪中送炭”的温暖效应。
案情回顾:
2015年,赵某子、陈某等5名农民工受雇于潘某,在位于礼县宽川乡某空心砖厂从事劳务活动,在最后进行劳务费结算时,潘某分别给5名农民工出具欠条,承诺按时还清欠款。随即潘某返还老家,5名农民工多次电话催促被告清偿欠款,潘某拒绝接听电话,玩起了失踪。无奈之下,赵某子等五人将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潘某依然拒绝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赵某子等5名农民工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潘某下落不明,无法查找,礼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启动了对潘某的财产查控程序,经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后,潘某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由于案件的执行措施已经穷尽,5名农民工的劳务费仍未能执行到位。经过审查发现,5名农民工里面有两户是精准脱贫户,家中条件困难,生活压力大,考虑到这些因素后,执行局办案法官随即向院领导做了汇报,审查后认为5名申请执行人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在申请人书面向礼县人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执行法官及时为其申请并办理了司法救助手续,短时间内将33060元救助款发放到5名农民工手中,当事人感激不尽。
据悉,在当前解决执行难的过程中,礼县人民法院注重为特困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与覆盖面,有效化解申请人的实际生活困难,缓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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