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立信】庭所联动合力化解矛盾 诉源治理筑牢纠纷防线
5月9日,高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同巷道镇司法所联动调处,成功化解了一起承揽施工引发的矛盾,并趁势将该案执行完毕。

2018年,陆某和由某签订房屋修建合同,由陆某为由某承揽修建住房一套,在建房过程中,双方为修建款的核算产生矛盾,因由某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陆某便将半拉工程搁置。2018年11月,陆某起诉由某要求由某按约定支付已完工程量的工程款,经法庭主持调解由某承诺了付款期限,陆某按由某的要求将未完工程完工。但因由某未按调解书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陆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采取了查封、拘留等强制措施,双方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深。2019年12月16日,由某又以陆某修建的住房墙体高度和屋顶搭建不符合合同约定将陆某诉至法院。经实地勘察,陆某承建的房屋确实存在屋顶下兜、屋顶漏水、墙体高度不够、屋顶搭建材料更换等实际问题。为切实解决陆某、由某的矛盾纠纷,从根源上化解双方积怨,法院工作人员邀请巷道镇司法所、巷道镇王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通知双方当事人实地勘察了现场,启动“一庭三所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对该起纠纷进行调处。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断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并建议双方换位思考,站到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同时引用“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典故,向双方阐述了古人在处理纠纷时的方式以及态度。最终,经过近三小时的调解,双方消除了彼此的对抗情绪,达成人民调解协议。至此,双方的矛盾纠纷予以化解。
近年来,高台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一庭三所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积极延伸矛盾纠纷化解触角,切实加强与司法所、农村调解组织及人民陪审员的沟通联系,相互“借力”,形成“合力”,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优势互补和深度融合,切实将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不断筑牢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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