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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源县法院:召开“三个以案” 警示教育大会

2020-05-08 09:58 来源:渭源法院

  5月6日,渭源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大会,在家党组成员和全院干警共80余人参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传达学习了近期省高院和市县纪委监委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并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从领导机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再安排。

  会议指出,要认清严峻形势,深刻领会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清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的迫切需要、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的内在需要。全院干警要通过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充分认识到当前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得到贯彻落实。要持续贯彻落实党领导下的司法责任制,巩固完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模式,建立健全审判管理监督制度,有效约束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紧盯领导干部干预案件这一“红线”。要自觉主动抵制请托送礼,以权谋私,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落实过问案件登记报告制度,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与审务督察和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让铁规禁令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结合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年”活动,深刻汲取深入剖析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着力破除部分干警身上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苗头性问题,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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