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法院召开“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
4月17日,玉门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守初心担使命,着力解决部分干警法纪观念淡薄、政治觉悟不高、司法为民理念不牢固等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全院80余名干警参加了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岩云同志传达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主要精神和目标要求,通报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对玉门法院警示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具体要求,落实了职责任务。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理论学习,坚守初心使命。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要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全院干警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在执法办案实践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增强干警“廉洁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性,以严格执法、公正廉洁为最高准则,以徇私枉法、不公不廉为最大耻辱。要求干警公平对待每一个案件当事人,把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的良好风气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中。三要认真检查问题,强力正风肃纪。要对照张坚严重违纪违法事实和教训,认真检视自身有没有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违规接受宴请、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等问题,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四要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院党组、各庭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严于律己,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以张坚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增强检视分析实效,树牢严守纪律规矩、严格公正司法的意识。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精神,并安排部署了玉门法院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对“五一”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定,净化节日风气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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