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留住人间温情
近日,礼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结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通过主持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成功化解了矛盾。原告将一面写着“弘扬司法正义、留住人间温情”的锦旗送到民二庭,原、被告及家属感激的说:“多亏了你们,不然一家人就会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现在这样处理是最好的结果。”“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以后记得让孩子跟爷爷奶奶多联络”,法官嘱咐道。
原告刘某与被告高某的儿子于2013年3月登记结婚,2018年4月被告儿子在工地干活时因工死亡,赔偿方一次性赔偿原、被告42万元,协议签订后被告作为家属代表收到上述款项。2019年5月被告高某用此款购置了商品房一套,承诺由原告母女居住使用,同年10月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被告欲要回房产,原告及女儿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夫妻返还相应抚恤金25.84万元。
(调解现场)
办案人员经阅卷,考虑到本案是家庭矛盾引起的侵权纠纷,如何化解纠纷、留住亲情是该案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关键,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组织了庭前调解。法官先耐心倾听了原、被告陈述,了解双方诉求,原告起初表示不要房子,但被告须给付应得抚恤金和孩子抚养费25万元,被告表示家庭收入较低,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只能克服困难想法给付16万元。气氛凝滞中,法官提到悲剧发生痛失亲人的不幸,双方均潸然泪下,办案人员继续从亲情入手,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番语重心长打动了在场所有人,双方当事人内心柔软的部分被唤起,亲属和代理律师均协助劝慰,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刘某将房产过户到被告高某名下,被告给付原告母女18万元。该案顺利执结。
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道德情理、风俗习惯、社会礼仪等也是司法过程中不可忽略的,民二庭办案人员同其他庭室法官一样,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发挥“调解能手”的作用,充分依靠群众,调动周边力量,适时组织调解,使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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