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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张掖路63号215m2房屋261.7万

20-03-31 09:41 来源:榆中县人民法院 编辑:齐瑞敏

  原标题: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张掖路63号215m²房屋261.7万,欢迎捡漏!

  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4月6日10时至2020年4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www.sf.taobao.com,户名:甘肃省榆中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对象为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街道张掖路63号第1单元24层2401室(面积为215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起拍价:2617230元,保证金:200000元,增加幅度: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变)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执行法院于2020年3月31日10时至下午3时)组织统一看样,具体时间提前与榆中县人民法院主办法官联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一人报名,达到保留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产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所涉及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拖欠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物业费及暖气费、水费合计28341元)。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4月13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榆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中县支行,账号:2702510104001410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榆中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1—522513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金法官0931—5234607。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金法官 17739895105.

  其他涉及淘宝网技术问题,请向淘宝网客服咨询——热线:4008222870。

  拍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二O二O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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