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法院疫情期间“不见面”办案模式调解纠纷
原标题:肃州区法院疫情期间“不见面”办案模式调解纠纷
肃州区法院坚持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始终,采取多元化诉讼调解机制,疫情期间成功调解多起民事案件。
家住肃州区某小区的王某向某通讯公司缴纳安装费后与安装人员发生纠纷,双方多次沟通无果后,王某将该通讯公司诉至法院,为了让双发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沟通交流,促成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该通讯公司将安装费退回王某,当日将案件款履行完毕。
范某与李某系多年好友,因购买二手车辆发生纠纷,李某拒付剩余购车款,范某索要未果后起诉,办案法官通过网上调解和网上庭审,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李某当庭微信支付剩余购车款。
2019年7月, 出租车司机魏某在行驶过程中与向某某骑的无号牌电动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向某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魏某无责,双方因赔偿额度未能达成一致,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分析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不厌其烦地给双方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二人各让一步,向某某一次性赔偿魏某2000元,并当场支付,魏某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
肃州区法院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速调快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司法权威,化解了潜在的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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