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法院:庭前积极促调解 审结附民事案件
原标题:玉门法院:庭前积极促调解 审结附民事案件
3月4日,玉门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席某二人因经济纠纷发生口角,继而矛盾升级互相殴打,致使席某左侧第七、八根肋骨骨折。后经鉴定席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及时审理案件,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合议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让张某、席某及双方代理律师在庭外先就附带民事赔偿事宜积极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席某就被告人张某的伤害行为表示予以谅解,然后再开庭审理刑事部分。通过庭外调解与庭内审判结合的方式,不仅提高了案件审理效率,而且也及时地挽回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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