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为执行插上翅膀——康县法院防疫执行双管齐下
原标题:网络为执行插上翅膀——防疫执行双管齐下
2020年2月27日,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件涉及抚养费的案件。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充分利用网络科技手段,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微信联系当事人等信息手段将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本案申请执行人强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进行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由李某每年给付婚生子抚养费4000元,并给予强某经济补偿50000元。在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并未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内容主动向强某支付2019年抚养费4000元及经济补偿费30000元。强某多次讨要无果后,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因为此次“新冠肺炎”的突然爆发,导致案件的执行比以往更加艰难。本案执行法官靳从海局长在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部署安排的同时,及时通过网络司法查控对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状况进行查询。经查,被执行人李某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靳局长立即安排将李某的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同时,通过电话与李某取得联系,因李某人在外地务工,经李某同意,通过微信向其送达了相关执行手续,告知其应履行的义务。
2019-02-27
2020年2月25日,限定的执行期限已到,但李某却未主动履行义务,靳局长再一次通过微信向李某告知后,将本案执行款项通过网络司法查控系统划拨至本案执行款专户。2月27日,通过一案一账户将本案执行款34000元向本案申请执行人强某予以领取。至此,这个全程依靠网络,打破传统“面对面”执行模式的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此次疫情的爆发,让人猝不及防,病毒隔了空间,但是并未阻隔执行的步伐。康县法院执行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积极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好新媒体时代的便捷资源,一如既往地将执行案件放在主要位置,将筑牢疫情“防火墙”工作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维护好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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