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法院执行局转变执行方式 督促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款8万余元
原标题:康县法院执行局转变执行方式 督促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款8万余元
防疫期间执行不停歇!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转变执行方式,电话、微信督促被执行人缴纳执行款8万余元。

申请执行人蒲某某与被执行人康县某运业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蒲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返还8万余元的款项。在申请执行后不久,因为疫情的出现,使得执行工作暂时受到了影响,康县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辛文平转变思路,为了减少接触,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积极联系当事人,被执行人康县某运业有限公司在当前疫情形势下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于2020年2月27日将该案执行款8万余元通过银行汇入了法院执行款专户。

2月28日,辛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蒲某某前来办理领款手续,在当事人进入法院之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对当事人进行了登记和健康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允许其进入法院进行领款手续的办理。康县法院通过法银直联直接将案款汇入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中,目前该案已经成功全部执行完毕。

在疫情防控期间,康县法院执行局及时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解决当前的执行难问题。既提升了办事效率,又避免了不必要的接触,降低了病毒传播风险。
相关新闻
- 2017-01-20陇周刊(2017年 第3期)
- 2017-01-26陇周刊(2017年 第4期)
- 2017-02-10 陇周刊(2017年 第5期)
- 2017-02-17 陇周刊(2017年 第6期)
精彩推荐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