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车款拒支付 面临强制全履行——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防疫执行两不误
原标题:拖欠车款拒支付 面临强制全履行——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防疫执行两不误
2月24日,陇西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取消各乡镇间道路、各入村入组路口设置的检疫点,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当天晚上7点,陇西县人民法院干警便立即投入工作,前往陇西县首阳镇强制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其家人协助下付清了剩余全部执行款,一起拖延2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18年8月2日,家住陇西首阳镇的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将自己所有的一辆白色起亚牌汽车转让给被执行人杨某,双方约定:转让费88000元。车辆过户后当日,杨某向陈某某支付了转让费71500元。其后,杨某以各种理由推托支付余款16500元,2019年1月24日陈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杨某立即支付转让车辆余款。经陇西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杨某支付原告陈某某转让车辆余款16500元,于2019年3月15日前付清。
法律文书生效后,因被告杨某未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陈某某于同年4月11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申报财产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杨某履行了5000元,余款一直逾期未付,法院经依法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名下无存款,遂对该车辆予以查封,依法对其限制其高消费,但被执行人杨某规避执行,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及电话传唤无果,甚至在执行人员电话要求其履行时,被执行人态度蛮横,致使法院已生效裁判无法执行。

2月24日晚上7时许,在全县疫情防控农村卡点全部取消的当天,执行人员紧急突袭。当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杨某家时,杨某不在家,车辆实际控制并使用人杨某之兄杨某某迫于执行压力,答应于次日下午将实际控制的被执行人杨某名下车辆主动开至法院以实际扣押。
次日上午,杨某某替被执行人杨某向县法院交来了剩余执行款11500元,并由申请执行人当即领取,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执行完毕。
今年2月份,面对突发疫情,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全力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的同时,继续保持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良好精神状态,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开展保全查控和执行查控,积极投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专项执行行动中,做到开展防疫与执行工作两不误。疫情期间,共执行各类案件49件,执行标的2085.3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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