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期间,法院执行工作不停歇!
原标题:抗疫期间,法院执行工作不停歇!
疫情防控期间,云南法院执行干警工作毫不松懈,在科学防控疫情的同时,坚守执行“战场”,创新工作方式,确保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有效运转。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
2月20日上午8时许,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来了一位戴着口罩的中年妇女,话还没说眼泪就先下来了。原来,她是一件行为案件的申请人,因为被执行人一直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多次沟通不但没有效果,还新增一些矛盾。
承办法官翻看卷宗后,发现被执行人是申请人原来的弟媳妇,或许还存在家庭矛盾纠纷。于是,干警一边安抚申请人,一边打电话通知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到达临翔区人民法院后,口口声声说自己是配合执行的,只是不动产登记中心答复不一样,听到这里,承办人马上联系不动产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在听明来意后,当即做了释明。
在执行干警调解引导下,双方当事人在相关的转让过户手续上签字按印。当天上午9时50分,所有程序办理完毕,双方矛盾顺利化解。申请人按调解书协议当即转账给被执行人5万元。
至此,一场因家庭矛盾产生的执行纠纷案件,经法官干警的调和,双方相互谅解、相互包容,终于尘埃落定。
腾冲市人民法院
“你不用到法院来了,被执行人那里我们会帮你跟进。”
在腾冲法院办理的尹某与杨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腾冲法院执行法官调解后,由杨某每月定期履行。疫情发生期间,尹某一直担心杨某不能按时履行义务,向法官提出是否需要到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措施。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宜将杨某传唤到法院,法官遂转变工作思路,电话联系杨某。
在电话中,法官告知杨某应积极履行法院生效文书,而不是一直规避执行,同时告知其如果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采取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
经过多次电话、微信提醒催促,被执行人多方筹措,将最后一笔欠款5100元通过微信支付到位。随后,腾冲法院法官及时将案款兑付至申请人手中。
邓某等23人与腾冲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系列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腾冲法院执行法官查询到被执行人有某公司作为担保人。于是,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电话约谈等方式,向担保人进行释法明理。
经过法官敦促,担保人表示会积极履行担保义务。最终,担保人按时将64000余元案款打入法院账户后,法官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让邓某等23人足不出户即领取到了执行款。
截至2月24日,腾冲法院通过各类执行措施,共进行网上冻结、扣划31笔,执结案件52件,执行到位标的400余万元,切实确保了疫情防控与执行工作“两不误”。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非常感谢玉溪中院执行局,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还能及时执行完毕我行申请执行的案件,我们真的太感动了,为你们的责任担当点赞!”
2月21日,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的员工代表专程到玉溪中院送来感谢信。
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与被执行人玉溪某商贸有限公司、云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19年8月进入执行程序后,中院执行局先后冻结、查封了被执行人商贸公司、房地产公司的银行账户以及设定抵押的六处房产。相关评估程序完成后,2020年1月2日,中院执行局依法对查封的六宗房产发布了拍卖公告。
为确保及时、有效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管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玉溪中院执行局依然执行不停步,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的工作要求有序开展工作。
六宗房产于2020年2月4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并最终顺利成交五宗房产,拍卖成交金额达1000余万元。
拍卖案款到账后,案件承办人于2月18日及时将该款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邮储银行玉溪分行。
耿马县人民法院
“法官,我的执行款什么时候能够到位?”
“喂,请问你是不是张某某,我是耿马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员,现在通过电话通知你……”
“王某,如果你拒不履行,我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
以上这些,在平日,你常常能在耿马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听到,但近期受疫情影响,这些声音消失了。
法院人在以最“静”的方式做好防疫关键时期的司法保障工作。
为减少人员聚集,耿马法院执行局在微信工作群里坚持召开执行例会。
大家用线上群聊的方式代替面对面交流,在群里畅所欲言,分享上周自学内容的心得体会,及时充电,并对疑难、重点案件展开仔细研讨,以学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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