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永靖法院拘留6名失信被执行人
原标题:永靖法院拘留6名被执行人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但永靖法院执行干警仍然奋斗在执行一线上。
1月15日, 永靖法院对被执行人芝世俊、刘强生、姬发旺、罗海成4人分别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芝世俊(左一),男,汉族,生于1978年10月12日,住永靖县岘塬镇岘塬村二社077号,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668209.5元。
被执行人:刘强生(左二),男,汉族,生于1986年8月3日,住会宁县头寨子镇头寨南社村73号,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99662.5元。
被执行人:姬发旺(左三),男,汉族,生于1979年12月17日,住永靖县王台镇幸美村一社028号,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42425元。
被执行人:罗海成(左四),男,汉族,生于1981年10月11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罗川村二社105号,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390987.76元。
1月16日, 永靖法院对被执行人罗吉存、孔令萍2人分别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罗吉存,男,汉族,生于1971年1月16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南路22号,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248406元。

被执行人:孔令萍,女,汉族,生于1966年5月7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金河湾小区3单元10楼3号,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95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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