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以案释法 借钱时这些法律知识一定要牢记!
原标题:法官以案释法 借钱时这些法律知识一定要牢记!
借钱时见人心
还钱时见人品
由于法律观念缺乏
以及熟人意识的思维惯性
导致很多人
在借钱时会面临法律风险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和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人民法院的法官
一起聊聊
原告卢某称2017年6月,宫某向其借款25.5万元,双方签订了一张借条,后原告多次与宫某协商未果,遂将宫某诉至法院。
2018年5月1日被告因业务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25.5万。原告当场支付20万元,银行转款5万。被告出具书面借款协议并保证在2018年中秋节前归还,但被告至今却没有归还任何款项,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法律规定,特向法院提出起诉。
据了解,当事人双方系朋友关系,被告表示借款当天双方正在澳门赌博,由于赌博输了钱只能向原告借钱。原告表示25.5万元至少分了四次转给对方,但具体转了多少币种,每种币种比例多少,双方都表示记不清楚。
真相究竟如何?双方争执不下,各有各的说法。面对被告提出的种种疑问,原告声称确实给的是现金,但是自己也记不清到底借了多少钱,具体的币种是什么。
承办法官遂向原告释明,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光凭单方面陈述法庭难以采信。
2019年12月13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自愿进行调解,申请人决定撤回起诉,案件也由此告一段落。

法官释法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1、出借金钱时,一定要留好相应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打借条时最好标明币种,并且用大写的数字再写一遍防止被恶意修改;
3、出借人的全名一定要写,千万不能写简写、英文名等,要与身份证信息一致;
4、逾期利息和正常的借款利息不是一回事,所以要分开写;
5、如果是银行转账交付借款的话,要保留转账凭证。现金交付的话,一定要让借款人打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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