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车闯大祸,“老爹”拒不履行变“老赖”
原标题:“未成年人”骑车闯大祸,“老爹”拒不履行变“老赖”
1月14日,西和县法院执行干警乘春节前夕有利执行佳机,持续发力,奔赴姜席镇冯沟村依法将拒不履行交通事故赔偿款的王某勤从家中拘留,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2018年2月,被告席某某(未成年,男)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搭载原告董某琢(未成年,女)、原告董某梅(未成年,女)二人,在超越同样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的被告王某某(未成年)时发生碰撞,造成四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董某琢受伤最为严重。经法院二审判决,席某生与王某勤作为二被告的监护人,应分别承担赔偿责任。席某生自始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用店铺租金偿还原告各项费用。然而王某勤却无视法律,故意规避执行,且向执行干警明示拒不执行,为严惩王某勤拒执嚣张气焰,执行干警得知王某勤已回家过年,迅速突击家中将其拘留。
未成年人禁止驾驶任何机动车辆属于常识性的法律,同样也是每一个负责任的家长都应该劝导孩子规避的违法行为,造成伤害性的后果,依法应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来承担,与此同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戒。家长是给未成年人传授“法律第一堂课”的老师,更是给未成年人教授“诚信第一堂课”的老师,遵法守法,诚实守信不仅仅是代代相承的传统美德,更是构筑社会公平正义的永恒法则。县法院攻坚会战战况每日“更新”,那些长期躲逃的老赖们的面孔将会陆续出现在“攻坚会战专栏”,躲逃无期,实为下策;尽早履行,方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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