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肃州区法院:提高审执效率 践行司法为民
原标题:提高审执效率 践行司法为民
近日,肃州区人民法院7日内快审快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8年11月的一天,潘某驾车在道路上行驶,在十字路口等待信号灯时,被后方朱某驾驶的车辆追尾,导致潘某受伤。潘某受伤后住院治疗,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潘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因与朱某就赔偿问题未协商成功,潘某诉至法院。诉讼中,因被告对原告的伤残等级持有异议,而原告因发生事故后被告未曾慰问过其病情而耿耿于怀,双方一度争执不下。
办案法官考虑到事故发生后,因原告住院、司法鉴定等原因已使原告在受伤后迟迟得不到赔偿,为了使矛盾尽快化解,让伤者尽快拿到赔偿款,决定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办案法官采用电话沟通、组织双方当面核算赔偿项目、分别说理等方式,最终促使双方互相谅解,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在达成协议后第二天便将赔偿款打入法院账户,目前,原告已经领取了赔偿款。该案圆满结案,避免了当事人多等待、多跑路,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为民司法、服务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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