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中院执结一起涉党政机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原标题 :张掖中院:执结一起涉党政机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完成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零的目标,张掖中院对涉党政机关案件高度重视,分管执行工作领导多方协调,高效推动涉党政机关案件专项执行工作。近日,张掖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永利主持协调,一起历时九年多的涉党政机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甘肃银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甘州区小满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经张掖中院依法审理,判决甘州区小满镇人民政府支付给原告工程款及欠款期间利息共计10439787.69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11月,申请执行人向张掖中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4日张掖中院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考虑到被执行人的主体特殊性,张掖中院反复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积极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调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经过张掖中院副院长黄永利两次主持调解,近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和解履行协议,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欠款700万元,申请被执行人自行放弃3439787.69元的欠款利息,被执行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100万元, 其他案款分期于2021年年底付清,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该起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的迅速执结,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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