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永靖法院拘留5名被执行人
原标题:永靖法院拘留5名被执行人
新旧交替,执行仍在攻坚,近日,永靖法院再拘留5名被执行人。
1月5日, 永靖法院对被执行人孔总良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孔总良,男,汉族,生于1976年4月28日,住永靖县盐锅峡镇黄茨村五社319号,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14000元。
1月6日,永靖法院对被执行人张怀玉、司玉红、张炳三人分别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张怀玉,男,汉族,生于1978年6月6日,住永靖县杨塔乡杨塔村5社196号,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310884元。
被执行人:司玉红,女,汉族,生于1978年6月20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川东路127号1单元302室,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521597.5元。
被执行人:张炳,男,汉族,生于1979年12月20日,住永靖县刘家峡镇川北二路216号,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701522.92元。
1月7日, 永靖法院对被执行人高延璞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被执行人:高延璞,男,汉族,生于1980年5月16日, 住永靖县三塬镇高白村三社111号,未履行法院裁判确定的标的金额 425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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