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漳县法院在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
原标题: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一一漳县法院在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通报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
10月30日下午,漳县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明杰作了涉公职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通报。

会上,张明杰院长结合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从涉案的案由、涉案人员的身份、案件处理情况、涉案的起因以及产生的危害等方面通报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公职人员的基本情况。详细讲解了公职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二是通报所在单位督促履行和移送纪委监委约谈。三是由人民法院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四是按拒执等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

通报最后,张明杰院长强调,对失信公职人员进行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公职人员作为履行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的特殊群体,与一般群众相比应有更高的法律意识和诚信道德水准,更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表率。因此要时刻认清自己的身份,勿行失信躲避之举,使法律的威严、党和政府的形象遭到质疑,要汲取教训,用法律己、用诚约己、以案为鉴,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以守法为美,以违法为耻的氛围,为决战整县脱贫、决胜全面小康、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漳县提供坚强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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