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景泰法院:公开宣判,12人受到法律制裁!最高判刑13年!
原标题:景泰法院:公开宣判,12人受到法律制裁!最高判刑13年!
9月20日上午,景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全艺等12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罪、诈骗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景泰县法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对案件宣判进行了全程直播,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30余人旁听了宣判。
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全艺、李全斌长期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高利放贷,为催收高利贷,李全艺、李全斌先后纠集张登序、李成宏、张辉等人,在景泰、兰州等地采用辱骂、威胁、滋扰、纠缠、贴报喷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软暴力”手段及殴打他人的暴力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李全艺、李全斌二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经营秩序。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全艺、李全斌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情节严重;通过吃高利息、开设赌场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被告人李全艺、李全斌等人的行为严重侵害被害人合法权益,扰乱被害人的生产生活秩序,扰乱民间借贷的经济管理秩序。
景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对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刑罚,累计判处罚金23万元,追缴非法所得7.28万元,责令被告人李全艺退赔张中元等三名被害人经济损失28.2万元,对被告人李全艺名下的住宅1套、停车位1个,被告人李全斌名下的丰田牌越野车1辆及现金1.12万元,待判决生效后交由执行机关依法处置,赔偿被害人损失及缴纳罚金。
据悉,该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景泰县法院审结的第7起涉恶涉霸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犯罪案件,该案的审结再次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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