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原标题:【扫黑除恶】市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临夏市人民法院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紧紧围绕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不断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成效,完善司法服务保障举措,努力把主题教育的良好效果体现在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中。
9月19日下午,临夏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宗秀梅,李尕录、马祖力哈、王孝和四人涉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该案是市法院审理的首例涉恶案件,院党组高度重视,由主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刑事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审理。
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宗秀梅,李尕录、马祖力哈、王孝和四人作为群众代表,本应当合法表达诉求,但却肆意强占他人经营场所、阻碍土地征用、强行向村民收取费用、以将村民除名为威胁、组织村民非法上访,为非作恶,持续时间长,性质恶劣,逐步形成了以宗秀梅为首要分子,李尕录、马祖力哈、王孝和为积极参与者的“恶势力”,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的刑期。

通过对被告人宗秀梅等四人恶势力犯罪的集中公开宣判,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有力震慑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彰显了法律权威,保护了人民利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法院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守初心、担使命,以司法为民为担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平安临夏、和谐临夏、法治临夏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公开宣判活动邀请了16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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