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金塔法院:三措并举出实招 司法为民显真情
原标题:三措并举出实招 司法为民显真情
金塔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减轻群众诉累,真正做到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做人民所需。
一是领导带头办案,突出示范引领。司法改革以来,该院严格落实上级人民法院对领导办案的数量和要求,将入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院领导带头办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为该院员额法官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特别是对年轻法官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充分发挥了院领导执法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果,实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目的。截止目前,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445件,人均达到89件,数量居酒泉市基层法院前列。
二是流动巡回办案,以点带面覆盖。针对偏远乡镇交通不便、条件滞后的特点,该院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流动办案,积极建设辐射整个辖区的巡回审判网络,以中东法庭、东坝法庭、羊井子湾法庭、鼎新法庭为中心,在辖区的乡镇设置联络点,充分利用驻地办公场所和设施,深入乡镇、农村、社区就地送达、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通过流动巡回办案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三是优化便民设施,提升服务质量。面对案件数量持续增加的形势,该院不断加强服务型立案“窗口”建设,配备专业干警团队,形成了取号、诉讼服务、立案登记、审核、开票、缴费、受理的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少跑腿,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引导群众准确理解立案登记制的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防范恶意诉讼、虚假诉讼,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立案所需资料及办理途径,避免群众“多跑路、跑冤路”,对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诉讼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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