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惩戒显威力 “老赖”主动履义务
原标题:信用惩戒显威力 “老赖”主动履义务
近日,被执行人张某因信用受限主动来到渭源县人民法院莲峰法庭,向案件承办法官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履行了7000元的法律义务。
原告陈某与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渭源法院于2017年2月22日立案,2017年4月5日作出判决,判令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婚生男孩由张某抚养,由陈某给付孩子抚养费13000元;夫妻共同财产平顶房屋7间归张某所有,共同债务信用社贷款3.3万元,借王某5万元由张某清偿;由张某给付陈某财产折价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于2018年5月10日向渭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工商登记、车辆等财产信息,均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张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后依法对张某作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并报公安机关协查。经约谈申请人,渭源法院依法终结了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2019年6月23日,被执行人张某来到渭源县人民法院莲峰法庭,主动向案件承办人承认了错误并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坦白其长期逃避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是因为他没有考虑到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二是他与前妻赌气。近日他在一次投标过程中信用受限,且在坐高铁时买不上票,严重影响了他的生产生活。
承办法官提醒: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必须要严格履行,渭源县人民法院将在维护法律尊严与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牢记使命,不忘初心。下一步,我们将保持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不放松,要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直至其寸步难行,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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