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院依法对二名毒品犯罪分子执行死刑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6.3”虎门销烟180周年纪念日及“6.26” 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开展系列禁毒活动。近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运输毒品犯马牙黑牙及贩卖、运输毒品犯荆学敬二罪犯依法执行死刑。
罪犯马牙黑牙雇佣、指使并电话指挥他人从云南省昆明市携带运输毒品,受其指挥运输毒品的人员在途径甘肃省合作收费站时被抓获,当场查获海洛因146261.66克,2015年11月30日,马牙黑牙被侦查人员抓获。罪犯荆学敬于2016年4月11日向他人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997.66克;又于2016年4月初纠集他人驾驶车辆从重庆运输大量毒品至兰州,同月15日公安人员在西河县、兰州市城关区南山路分别抓获其与同伙,共查获甲基苯丙胺5017.34克、甲基苯丙胺片剂14.36克、海洛因540.28克。
今后,兰州市两级法院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创建禁毒示范城市为引领,以毒品案件审判为重点,毫不动摇的坚持对毒品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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