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永昌县法院邀请村社负责人联手化解土地纠纷
原标题:法院邀请村社负责人联手化解争议
17年的土地纠纷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与永昌县东寨镇新二坝村村干部联合,成功调解一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引起的确认纠纷一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被告均系永昌县东寨镇新二坝村人。原告许某2017年起诉王某要地,王某答应退还多占的耕地,并要求许某撤诉,许某将案件撤诉。2018年11月5日,许某以王某在春种时只留下了一块不到3米的土地,远远没有达到1.02亩为由,再次诉至永昌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1.02亩土地。
永昌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立案庭庭长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辩称已经将土地留够,是原告自己不种。庭长耐心倾听后,判断双方矛盾在于交付土地的平米数没有达成合意。这件案件看似简单,但双方当事人都是同村村民,本着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原则,依靠乡俗风情,立案庭庭长主动和村委干部联系,确定在今天联手调解。经过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返还耕地1.02亩双方没有异议,双方达成协议,王某返还许某耕地1.02亩,在村书记和社长的见证下,到现场进行丈量土地,并在土地上填埋界桩。立案庭庭长在本次调解中阐明利害关系,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邀请村干部参与调解,发挥村干部熟悉村情民意的作用,帮助调解,化解矛盾。经过法官与村干部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永昌县为农业县,在这种特定背景下,人民法院如何有效化解土地纠纷,助力农村改革发展,显得十分重要。近年县法院加大对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原则,以此来缓解案件数量巨增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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