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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会战】陇南市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围歼行动”

2018-07-18 08:42 来源:甘肃法院网

百日会战行动 打响执行难攻坚战

  自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会战”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敢打敢拼、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紧紧围绕“一性两化”特别是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执结了一批难案、积案,“百日会战”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省法院要求相比、与第三方评估体系相比全市两级法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突出强制性方面还亟待提高。针对目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现状,市法院党组决定,从7月16日凌晨零点开始,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执行工作“围歼行动”,重点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自然人、法人采取强有力的强制措施,形成巨大的威慑力,在社会营造良好的执行声势,维护法律权威,树立法律公信力,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做好最后冲刺。请各县(区)法院按照市法院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围歼行动”相关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百日会战”已经进入关键阶段。陇南两级法院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更应该清醒地认清形势。从省法院通报来看,我市“百日会战”指标数据特别是案件执结率较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强制措施运用不到位,执行工作疲软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为此,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认清执行工作严峻形势,把用好用足强制措施作为工作的突破口,立即行动起来,对本院“围歼行动”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充分保障。要对本院所有未结案件和终本案件进行梳理,严格按照执行程序做好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必要的强制手段,对符合条件该拘留拘留、该罚款罚款,绝不手软。7月16日零时,全市两级法院将统一打响“围歼行动”第一枪,各县(区)法院要服从市法院指挥,在16日零点组织好“围歼行动”各项工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聚焦“八个一律”,采取有力措施

  要紧紧围绕省法院提出的“八个一律”工作要求,即对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公开曝光;对未结案件一律重新实施全方位财产集中查控措施;对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一律按最高价格降幅实施网络司法拍卖;对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依法搜查其住宅和办公场所;对无视法院通告规避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罪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协助、消极协助执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制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对列入未结案件清单的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律实施禁止级信用惩戒措施。在“围歼行动”期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八个一律”为工作标准,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对每一起未结案件制定执行计划,重点就如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精细谋划,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自然人一律拘留,对拒不履行义务的法人一律采取搜查措施,让被执行人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执行工作的威慑力,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促进执结率得到提升。对本辖区内执行有困难的要及时报市法院特别行动小组,由特别行动小组通过异地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采取强制措施,执结难案积案。要与公安机关积极协调,对采取拘留措施的人尽快收押。要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力度;运用好拒执罪自诉制度,引导申请人采取自诉手段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彰显法律威慑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肃追责问责

  “围歼行动”开展后,各县(区)法院每天都要向市法院执行局报告行动成果,市法院将根据各县(区)进展情况进行排名,排名情况将纳入“百日会战”考核以及年度考核内容。各县(区)法院要开展好自查自改,对所有未结案件和终本案件卷宗进行全面清查,对网上办案信息也要进行核查,对未采取限制高消费和未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的要及时整改。市法院“百日会战”督战组将对“围歼行动”开展督查,对未采取限制高消费和未纳入“黑名单”的进行重点督查;未采取相关措施的办案人员要向市法院党组提交说明,对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拉关系、托人脉将失信被执行人撤出“黑名单”、取消限高的将严肃追责。

  各县(区)法院要在市法院统一指挥下,以“围歼行动”为契机,加大执行力度,用好用足强制措施,向被执行人传导最强压力,迫使“老赖”履行义务,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效,为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做好最后冲刺,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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