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副院长张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知识产权行政案件

“现在开庭!”5月17日上午9点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省法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都某某诉甘肃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决定一案。
这是近年来省法院行政庭审理的以省知识产权局为被告的专利侵权新类型行政案件。该案是因都某某认为马某某在青海省招标中心中标生产的移动太阳能灶侵犯了其专利权,要求甘肃省知识产权局确认马某某侵犯其专利权并进行赔偿,甘肃省知识产权局最终以都某某提供的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构成专利侵权行政决定,都某某不服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都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本院。
为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受理后,及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抓紧阅看案卷,拟定庭审提纲,审判长组织合议庭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还邀请了省院民三庭的资深法官参与讨论案件涉及的疑难问题。甘肃省知识产权局的分管副局长出庭参加庭审。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核实,围绕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了全面审查,分别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辩论意见。甘肃省知识产权局的出庭负责人庭后表示:“通过庭审,知道了他们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不够规范和严谨的问题,回去一定加以改正,在以后的行政执法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执法能力。”
近日,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省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通过审理涉知识产权案件,为以后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审理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总结了经验和提供了审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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