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中院:实现院长办案常态化
5月30日上午9点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陇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剑勇身着法袍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王某某与被上诉人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前,马剑勇仔细翻阅全部案卷材料,严格审查证据,提前与合议庭成员沟通案情,详细商讨庭审提纲,制定庭审计划。
庭审过程中,马剑勇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多个环节。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保证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有序,庭审全程进行网络直播,充分展示了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过硬的业务水平,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当庭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院长开庭审案,深入贯彻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体现了法院院长司法本位的回归,对实现法院领导从“批案”为亲自办案的角色转变,使院领导亲自审案成为常态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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