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法院:看守所集体训诫 震慑老赖偿还执行款
2018年5月20日上午,为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玉门法院党组成员陆治喜到玉门市拘留所对被拘留的9名“老赖”进行集体训诫。该举动对被拘留人员心理上造成了巨大冲击,震撼了一批企图抗拒执行到底的老赖。
党组成员陆治喜告知被执行人,如果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根据查明的证据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将鼓励申请执行人向我院提起刑事自诉以拒执罪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等待他们的将可能是三年以下或者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如各被执行人能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可以提前解除拘留,希望被执行人能够切实转变“不还钱是小事”、“法院最多关15天”等错误想法,及时联系家人,交清案件款,争取早日恢复自由。
集体训诫后,1名被拘留的老赖希望能够获得宽大处理,当场联系家人并履行了全部案件款。另有多名被拘留人也积极与家人联系,商谈还款事宜,本次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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