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法院召开金融案件研讨会参与重大社会风险防控问题治理
5月10日,县法院召开金融案件研讨会,法院班子成员,立案、民事、执行庭庭长,金融案件绿色通道承办法官,县内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甘肃银行、金城村镇银行、信用合作联社等各银行负责人或信贷主管参加研讨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妙应征主持会议。
研讨会以“审判机关如何有效发挥金融风险防控作用”为主题。与会人员结合法院工作与金融工作,共同研讨当前金融案件在县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成效、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县法院如何更好的发挥防范化解全县金融风险作用。
研论会上共同学习了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参考意见》文件精神,通报了各银行在县法院审理执行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情况。
2017年度,永靖县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068件,诉讼和申请标的额7.2多亿元,其中金融案件559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12.2%;金融案件诉讼标的额3.9亿元,占全院案件标的额的54.1%。2018年1-5月,县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60件,诉讼和申请标的额为4.9亿元,其中金融案件468件,占全院案件总数的16.5%,与去年同期相比金融案件上升了161.5%;金融案件诉讼标的额2.1亿元,占全院诉讼标的额的42.9%,与去年同期相比金融案件诉讼标的额同比上升了75%。2017年以来向公安机关移送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涉金融刑事犯罪线索1起。
银行代表围绕本行在依法规范金融信贷管理的举措与金融机构在诉讼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银行代表们认为,近几年县法院对金融案件设立绿色通道机制以来,通过大量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特别是开展“飓风行动”、“百日会战”等大规模的执行行动,大量的借贷合同纠纷的处置使金融信用环境呈现新的特点和变化:一是通过一系列在县法院的诉讼活动,大大增强了金融界领导与员工的法律意识。二是县法院新媒体大力宣传失信被执行人被制裁案例报道,使信贷客户的还款意识普遍提高,诚信观念得到加强。三是通过诉讼活动,依法促进了金融信贷的规范化发放,不良贷款率大大下降,有效促进了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四是依法诉讼促使各经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内部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贷款回收率明显提高。同时银行代表们对法院继续加强金融借贷案件绿色通道建设,金融机构如何与县法院加强协调联动,合力破解涉金融案件“执行难”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县法院参会法官结合各自分管或从事的立案信访、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对金融机构在借贷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对策。
妙应征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金融风险防控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之一。金融机构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精准脱贫工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防控化解金融风险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本次金融机构研讨会起到了审判机关与金融界沟通、协调的重要作用,达到了预期目的。对研讨会中提出的具有建设性的重要意见、建议,将整理汇总后分送各参会单位参考,把研讨会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实效,服务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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