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中院民一庭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金昌两级法院受理的涉农案件纠纷不断涌现。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秉承司法为民工作主线,找准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法治需要,自觉将乡村振兴战略融入法院工作来部署、落实和推进,用法律武器促进乡村振兴。
送法下乡传递法治能量
“现在农村娶媳妇彩礼非常高,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彩礼返还方面是如何掌握的?”4月27日,金昌市金川区古城村村委会会议室内,金昌中院民一庭举办的法治讲座结束后,村民不断向法官提出问题,法官一一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法官到村里来对村民经常碰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讲座,又耐心地对村民们困惑的问题进行解答,这种形式特别好,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古城村党支部书记张树新说。2017年,金昌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63件,同比增长94.67%。金昌中院民一庭经过对近三年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案件的深入分析,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普遍存在发包程序不规范、不合法,农户对土地流转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问题。“我们积极回应农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要,多次送法下乡,引导村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金昌中院民一庭庭长吴建红向记者介绍道。金昌中院通过“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定制“普法菜单”,讲好法治故事,让田间地头成为乡村普法的大课堂,积极传递法治能量,让农民接受法治洗礼,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巡回审判提升法律意识
2014年,张某与永昌县焦家庄乡北泉村近百名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北泉村农户将其土地流转给张某承包经营,期限八年。合同履行第二年,案外人曹某以高出张某承包费80元的价格要求承包北泉村土地,北泉村农户将土地又另行发包给曹某。张某与北泉村农户多次调解无果后,2015年将北泉村部分农户诉诸法院,要求赔偿擅自违约产生的损失。一审判决北泉村农户赔偿张某损失。双方均不服,向金昌中院提起上诉,二审依法维持原判。截至2017年,由于其他农户不向张某赔偿损失,张某又将其他部分农户起诉到一审法院。一审宣判后,4名农户又提起了上诉。为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化解北泉村村民心中的思想疙瘩,金昌中院民一庭受案后决定深入案发地巡回审理。4月17日,巡回法庭的横幅悬挂在北泉村村委会会议室内。经过一番调解,虽然因赔偿数额最终没能达成协议,但北泉村农户心中的疑点和疙瘩都解开了。“我们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去承包经营土地,没有想到合同的重要性,我们还是法律意识淡薄。”农户陈某说。
案件的症结明了了,但农户的履行能力有限,如何通过情理法的融合,让双方当事人都有一个可以接受的赔偿数额,才能彻底解决纠纷。提起上诉的农户中有一当事人陈某某系残疾人,几次调查询问和开庭时,陈某某因残疾未到庭,法官主动到陈某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看到陈某某坐着轮椅的情形,同去的当事人张某的全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也唏嘘不已。合议庭敏锐地注意到这个细节,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对赔偿损失的数额不断接近,差距也在不断缩小。经过两次耐心的调解,双方握手言和。最终,上诉至金昌中院的4件案件,有3件已成功调解。这个调解结果让其他未参与诉讼的农户的对立情绪大幅度下降,也为他们有效解决纠纷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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