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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会战】镇原县法院:"以用抵债"转让车辆 提高案件执行兑现率

2018-05-18 10:23 来源:甘肃法院网

百日会战行动 打响执行难攻坚战

  5月8日,镇原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创新思维,大胆探索涉执案件车辆“以用抵债”新举措,较好的回应了当事人诉求,有效提高了案件执行的兑现率。

  姜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张某归还了1.5万元,并就剩余11.7万元与申请人姜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然而,在起初支付了0.5万后,张某再未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因张某实际履行能力欠缺,案子只得暂时搁置起来。

  就在一筹莫展之际,申请人姜某提供的线索,让该案忽现重大转机。原来,被执行人张某在县城某处新近经营一处车行。

  面对申请人和执行干警的造访,张某表示其车行经营伊始,手头紧张无力还款。执行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资金周转困难,除了该车行外,名下确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为了尽早免除债务的困扰,张某主动提出用其车行里的车辆折价清偿债务,申请人姜某急于实现债权,对此表示认同。于是,在执行干警的协调、指导下,姜某、张某二人很快达成以1辆小轿车折价11.2万元抵债的执行和解协议,对于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税费等事宜,亦在和解协议中一并作出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案的执行中,镇原法院执行干警以执行和解制度为原则,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对于是否愿意抵债、以何种价值抵债、车辆过户及税费等问题,一任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同时,执行人员充分行使释明权,一再提醒双方当事人不得损害国家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且协议中关于车辆转让使用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交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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