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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法院一日拘留5名失信被执行人!

2018-05-15 10:44 来源:宁县人民法院

  5月8日,宁县法院执行局进行了一次集中执行活动,一天内对5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

  早8:30分,负责宁县西片区域案件执行的两个执行团队整装待发,2名执行法官、2名法官助理、4名法警组成的团队分乘2辆警车,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

  王某与辛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90800元。双放达成和解执行协议,分三期履行,但辛某在履行了第一期24536元后便对和解协议置之不理,拒不履行。法院遂依法对辛某实施司法拘留。

  路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75650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督促,王某履行了35650元后对剩余40000元拒不履行,5月8日在集中执行中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某予以拘留。

  张某与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标的8350元,面对执行通知书及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刘某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经查,刘某在外打工一年,刚回到家中,有打工收入,且本案执行标的不大,刘某的行为明显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被司法拘留。

  庆阳恒瑞达建筑机械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与惠某设备租赁纠纷一案,法院在向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惠某态度虽好,随叫随到,但却无履行案款的实际行动,每次执行法官督促履行,惠某便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法院遂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甘肃宁县农村合作银行与袁某申请支付令一案,被执行人袁某外出无踪影,规避执行,法院向其家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多次给其家人做工作,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迫于压力,袁某最终现身,执行法官对其依法予以拘留。

  5月8日,宁县法院共对5案5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训诫教育, 4名被执行人当天立即承认错误,主动缴纳了全部案件款,共计137615.88元。其他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刘某于次日委托家人履行案款8350元。当天收到执行通知书的被执行人也于次日主动前来执行局交纳案款90377元,6案成功执结。

  为保证坚决打赢决胜执行难战役,如期兑现庄严承诺,近期,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加大执行力度,抽调执行干警成立执行拘留实施组,对全县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分片摸排,集中打击,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坚决依法进行司法拘留,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的恶意逃避、躲避执行行为,促进了一批案件的实际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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