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监察法草案符合宪法修正案精神 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3月13日,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甘肃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
3月13日下午,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甘肃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团会议,审议监察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发言时表示,监察法草案体例科学,规范合理,符合宪法修正案精神,顺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坚持了正确的立法思想和立法导向,实现了反腐败的法制化,对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反腐败、形成监察工作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代表张海波表示,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相统一。《监察法》的制定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实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法理支撑,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坚持了正确的立法思想和立法导向。《监察法》制定过程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经过多次审议和反复修改,将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实现了反腐制度化、法治化的客观需要。以法律的形式对反腐经验和成果予以确认,将实现对国家机器的法制化监督,对推动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及通过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是反腐治腐步入法治轨道的重大标志。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定位与权力运行机制。草案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法律定位、监察范围、职责权限、监察程序等重大问题,必将推动形成更加科学有效的监察体制。同时对“留置”措施的适用条件和审批程序作了严格规范,保障了监察权的正确行使。形成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草案对立案调查、强制措施、证据适用、程序保障、案件移送等作了详细规定,形成了监察委员会调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的工作机制,保证了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等的协调衔接。
全国人大代表张海波表示,《监察法》的制定,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深入领会立法精神,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理机制,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为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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