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甘肃网 >> 鼎立信 >> 执行故事

金昌中院:借助圆桌法庭 助力矛盾化解 ——金昌中院民一庭利用家事审判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家庭继承纠纷

2018-02-28 09:16 来源:甘肃法院网

  近日,金昌中院民一庭采用家事审判模式,利用圆桌法庭成功审理一起家庭继承纠纷案件。

  周老太今年已90岁高龄,生有8个子女。老伴不幸去世。老大、老小也先后抛下周老太去世。周老太忍受着丧夫丧子之痛,与老小媳妇尚某及其孙女共同在老伴遗留的楼房中居住生活。本想一家人和睦相处安享晚年,熟料与尚某共同生活中,尚某早出晚归,不尽赡养扶助义务,与周老太经常争吵。周老太一怒之下,一纸诉状将老小媳妇尚某告上法院,要求尚某搬出共同居住的房屋。

  尚某则称,是周老太的小儿子将其娶到现在这个房子里后一起与周老太共同生活至今。周老太的小儿子不幸去世后,尚某也承受着中年丧偶的人生悲剧,赡养周老太,扶养教育孩子,在与周老太共同生活期间,作为丧偶儿媳已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周老太的老伴去世前,曾留有遗嘱,将居住的房屋赠与尚某。因此,涉案的房屋应当属尚某所有。

  一审法院按照继承纠纷,判决尚某及其女儿享有房屋1/32的份额。宣判后,周老太和尚某均提起上诉。周老太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感到很无奈,按照一审判决,尚某享有房屋份额,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应当是有权利居住的,但这根本没有解决问题。婆婆、儿媳已经对簿公堂,水火不容,怎能在一个房屋中再居住生活呢?尚某则认为房屋本身是公公生前遗嘱留给自己的,其他人无权享有。

  一场房屋权属的争夺在二审诉讼中激烈展开。

  “是你们王家把我娶到这个房子里来的,这个房屋就有我的份。” “你们现在把我赶出去,我又没有固定工作,没有住的地方,让我孤儿寡母怎么活呀!”尚某在法庭上哭诉说。

  “本来我们不想这么做,可你是怎么对待我们的母亲的,一天到晚不着家,一杯水都不给端,还经常吵架。”周老太的6个子女说。

  庭审争论异常激烈,一度演化为争吵谩骂。合议庭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围绕“房屋是否存在遗嘱继承”等问题展开法庭调查,经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审理圆满结束。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当即决定借助圆桌法庭,召开家庭会议,采用家事审判模式,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纠纷。

  从审判席上走下来的法官,与周老太的6个子女及尚某又一起坐在圆桌前。融合了情、理、法的圆桌设计,合议庭与周老太的6个子女及儿媳尚某娓娓拉起了家常,圆桌俨然是“家居式客厅”。圆桌的形式,将对抗式法庭转变为协商式法庭。当事人情绪明显缓和,审判长动情地对周老太的6个子女说:“大家现在争议的是房屋,但实际核心问题是周老太晚年生活。尚某毕竟是你们的弟媳妇,也经历了中年丧偶的人生悲剧,现在还带着一个不到5岁的孩子,她以后怎么生活?”审判长一番动情的话语让周老太的子女陷入了沉思,不禁回想起了曾经阖家欢乐、其乐融融的过往。

  为利益冲昏头脑的情绪是难以与人间温暖的亲情相比的。老二首先说:“我们本想让弟媳妇继续伺候母亲,可她们婆媳闹不到一块,弟媳妇早出晚归,也不好好管我母亲。”因周老太年龄大未到庭参加诉讼,审判长当即电话连线周老太。周老太在电话中态度坚决,明确表示不与尚某共同居住生活。周老太的态度使调解暂时搁浅。

  既然不能共同居住生活,那么能否趁着周老太的子女均在的情况下,由子女们给尚某一定数额的补偿款?这样既能解决周老太的居住生活问题,又能解决尚某以后短期内生活窘迫。法官采取“背靠背”方式继续给双方做工作。法官给尚某算了一笔经济账:按照法定继承,尚某及女儿仅继承房屋的1/32,房屋的价值12万元,扣除应当属周老太的一半财产,剩余的6万元由周老太及其子女分割,尚某分割的价款还不到2000元。尚某一听,嚎啕大哭。法官一遍又一遍地从亲情、伦理等方面向周老太的子女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调解数额从10000元上升到15000元。最后,双方在20000元的数额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尚某在春节前搬离房屋,周老太的子女共同向尚某给付20000元。第二天,雪过天晴,周老太的二儿子将20000元现金交到法官手中,这场家事纠纷成功化解。

  这是金昌中院民一庭采用家事审判模式审理的其中一件家事纠纷。长期以来,对于涉及的婚姻、继承、亲子、监护、抚养、赡养、收养等基于家庭成员身份关系产生的人身与财产类家事案件的审判一直适用民事审判的规范和模式。家事案件审判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如果没有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审判的结果只能是“败诉方和法官的双败”。对家事审判而言,司法公正的结果不只是于法公正,还应当符合常识、常情、常理。金昌中院总结经验,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改革审判方式为主导,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家事审判职权干预机制、家事纠纷柔性化解决机制及家庭保护救助联动机制”四位一体的家事审判工作模式。签发“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创新“圆桌法庭”等新型家事案件审理方式,进而实现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体现司法为民情怀。

版权声明:凡注有稿件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稿件,均为中国甘肃网版权稿件,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

西北角西北角
中国甘肃网微信中国甘肃网微信
中国甘肃网微博中国甘肃网微博
微博甘肃微博甘肃
学习强国学习强国
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