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月15日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耀明院长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2017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201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纵深推进司法改革,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不断提升审判水平和执行质效,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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